厦门北极星救援队

北极星救援队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搜索
热搜: 活动 交友 discuz
查看: 1663|回复: 0

大一女生为考试去攀岩不慎摔残 学校赔偿9万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12-4-26 11:25:2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女大学生攀岩摔成九级伤残,学校要不要担责?昨日,厦门中院作出终审判决,判令集美某高校赔偿90844元。

  摔残的是集美某高校大一学生小崔,她是在学校体育馆的攀岩场地攀岩时,不慎从攀岩壁的最高处坠落,造成腰椎骨折,经鉴定为“九级伤残”。

  小崔攀岩不是为了玩,而是因临近攀岩课的考试,所以,2011年4月26日下午,她和同宿舍的同学小李、小赵在得到体育老师的允许后,到学校体育馆进行课外攀岩练习。但是,练习时间老师未到攀岩现场地点。练习一段时间后,两位舍友觉得自己练得差不多了,就先行离开了。然而,小崔当时没走,她觉得自己“练得不太好”,还想再练习一次。但是,当小崔爬到攀岩壁最高处时,不慎坠落。

  坠落后,小崔被学校送往医院治疗,经诊断为 “腰椎体骨折伴脊髓圆锥综合征”,构成九级伤残。

  因赔偿问题未能与学校达成一致,小崔去年年底向集美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学校赔偿各项损失199521元。

  昨日,厦门中院终审判决认定,学校应该承担60%的责任,赔偿9万多元给小崔。这一判决,是维持一审原判。

来源:海峡导报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厦门市北极星救援队 ( 闽ICP备09039679号 )

GMT+8, 2024-5-3 02:51 , Processed in 0.053767 second(s), 16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Copyright © 2001-2021, Tencent Cloud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